时间:2021-1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岑巩县人口流动,降低公众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蔓延扩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贵州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各类酒席和公众聚餐、聚会活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执行。二、所有与湖北籍特别是武汉籍接触人员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居家观察,禁止串门。三、禁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县内所有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含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电影院、健身场所、KTV及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网吧、培训机构、游戏游艺场所、洗浴场所)暂时关闭,文化活动一律取消;一律不得新增审批演出活动,已经审批的演出活动,一律取消,并做好退票善后工作。四、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五、县内除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正常营业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六、县内所有宗教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相关活动取消。七、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出差一律取消,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一律暂停。八、县内营业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全部公交车辆(含出租车、网约车等)要严格执行每日定时消毒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消毒执行情况,接受市民监督。九、暂停关闭的场所开放日期另行通知。十、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暂停关闭场所期间群众的思想疏导,强化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农村广播喇叭进行循环播放。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特此通告岑巩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年1月27日

主管:中共岑巩县委宣传部

主办:岑巩县融媒体中心

总监制:潘家贵

执行总编:徐学练

编辑:彭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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