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3-2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根据南区信访办的回复,刘建文于2010年向社区提出购买宅基地的申请;经公示后,社区拟将芦溪村东街十一号之三后面的“空地”安排给他

而更让村民气愤的是,就算接受如此“荒谬”的分配形式,也遭遇到了更意想不到的“不公平”就在村委进行村集体荔枝树统计的过程中,发现位于芦溪东街11号后面的6棵百年古树不作为集体资产参与分配,原因是该占地272平方米的土地已在3年前以3816元的价格卖给了马岭社区支书刘建文

记者从村民所出示的一份由中山市南区办事处信访办公室发出的《关于芦溪居民反映村务问题的回复》(中南访复2013[3]号)看到,南区信访办称已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刘建文于2010年向社区提出购买宅基地的申请……社区拟将芦溪村东街十一号之三后面的空地安排给其…zhibb直播…公示期满后刘建文按本村居民购买宅基地标准(120平方米以内按6000/亩计算,超出部分按12000元/亩计算),刘建文已于2010年8月31日将购买该地块的购买款3816元付清给经联社

芦溪村老人林伯向记者透露,该村荔枝树为祖辈所种植,以前一直以人头或股份的形式分配给村民2005年以后,由于村中征地、卖地情况频繁,原近千棵荔枝树被大量砍伐今年3月下旬,村委贴出告示,拟重新对现有的荔枝树进行分配

记者走访了解到,6棵百年古树所在地(共272平方米)于3年前被马岭社区支书刘建文所购买,但有一半以上面积并不符合手续

根据网民的报料线索,记者昨日来到马岭社区芦溪村了解情况芦溪村村民向记者证实,该村确有“荔枝树股权分配”一事,但操作形式有失公平公正

原标题:6棵百年荔枝树被社区支书“荔枝核的功效与作用私有”

南方日报记者 罗丽娟

疑点:种满荔枝古树的地块何以成了“空地”?

村民不满分配形式,任由荔枝成熟不去采摘南方日报记者 王云 摄

信访回应??社区支书“购买程序合法”但面积“超出政策范围”

村民向记者反映了一个情况:此前,部分村民的荔枝树生长地被征用,砍掉后每人可拿到1500元补贴(另外1500元入马岭经联社账户)“现在把剩下不到200棵树木重新分配,就等于以前被征用、被砍掉的农户享有多份股权,他以前被砍掉的树分到了钱,现在又重新来分集体的树,这公平吗?”村民们对如此“荒谬”的分配方式表示不解但就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该地种植有近20棵老荔枝树,树龄近百年,并非信访办所核实的“空地”

■质疑

信访办回复最后指出,刘建文所购土地超出120平荔枝山国家公园方米部分为政策不支持部分,但对这152平方米土地的去向并无更进一步解释

对于南区信访办的回复,村民表示其中有几处并不符合逻辑,站不住脚:

该《回复》称,刘建文所购买宅基地的申请“符合相关程序”;但回复最后又指出,其所购买的面积“超出政策允许范围”,并指出“按政策规定时只能办理120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然而,对其他152平方米超出政策范围部分如何处置,《回复》并未提及

村民质疑??3000多元买了272平方米土地

若不是祖辈所种植的数百颗荔枝树以村集体资产的形式进行重新分配,南区马岭社区的村民甚至都不知道位于芦溪东街11号后面的6棵百年古树已被“私有化”近日,网友“勾践反贪”在天涯论坛中山版报料,称南区芦溪村在重新对数百颗荔枝树进行股权分荔枝籽的功效与作用配的过程中,社区支书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6棵百年荔枝树据为所有不作分配而就目前的统计数量,全村荔枝树不足200棵,平均多人共有一棵

由于质疑此次荔枝树股权分配的合理、公平性,芦溪村村民曾于今年4月份就此事向南区办事处反映

疑点:“超出政策范围”部分的面积作何处理?

实习生 邓先君

支书“买地”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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